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中医医院委托,对隆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采购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隆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NNZC2025-J1-1022-GXHC
4.采购需求:
分标1:本项目采购病人监护仪1台。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分标2:本项目采购中频干扰电治疗仪1台、医用干燥柜1台。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19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不接受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竞标;
6.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17时(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往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前往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以及加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前往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hczx.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隆安县中医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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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4号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 |
邮 编: |
邮 编:530029 |
联系人:黄主任 |
联系人:黄健、唐华林 |
电 话:0771-6531631 |
电 话:0771-5718293转602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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